“中国体育彩票杯”
2021年海南省业余羽毛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体育总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7月11日(星期六、日)
地点:海南省体育综合训练馆三楼羽毛球馆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子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
(二)女子组: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三)U13-U15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U12以下(含12岁)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加单位
各市、县、自治县,各机关、企业、羽毛球俱乐部、羽毛球爱好者
六、参赛办法
(一)凡具有海南户口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在14天前到过高、中风险疫区旅行、生活史的运动员不得参赛,没有健康绿码、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三)凡参加男子组和女子组的运动员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凡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注册,并参加2020年海南省少年羽毛球锦标赛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赛。
(五)海南省户口的运动员凭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其他人员凭相应身份证及社保打印单参加比赛。
(六)凡参加男子组和女子组的运动员参赛年龄必须在 16岁以上(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6岁)。
(七)U13-U15组的运动员必须是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八)U12以下(含12岁)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及计分办法
采取每球得分,21分一局,每项三局二胜,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决出各名次。(赛制、竞赛方案、计分办法,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定。在周未完成)。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税前)
录取办法:参赛为9队或人以上时(含9队或人)奖励前8名,少于9队或人,多于或等于5队或人时,奖励前三名;4队或人(含4队或人以下取消该项比赛)。
(一)男、女子单打
第一名:1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二名:6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三名:5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四名至第八名 成绩证书
(二)男、女子双打
第一名2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二名12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三名1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四名至第八名 成绩证书
(三)U13-U15组
第一名1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二名6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三名5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四名至第八名: 成绩证书
(四)U12以下(含12岁)组
第一名:1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二名:6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三名:5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四名至第八名: 成绩证书
九、经费
比赛免收报名费、参赛费等,各队往返交通、食宿、服装等一切费用自理。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比赛现场进行查验。
2. 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禁二年不能参加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主办的羽毛球赛。
3. 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
4. 参赛人员/运动队统一通过爱动体育报名系统报名。手机打开微信,在微信页面右侧点击#添加朋友#-公众号一栏搜索爱动体育网后点击关注。关注后在公众号导航栏找到#掌上赛况#,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具体报名详情和流程请参照《爱动体育报名管理操作说明》。
5. 报名材料规定在7月1日之前(7月1日晚上20:00本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受理报名)提交上传爱动体育报名系统,包括:参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联系电话、参赛组别等信息。大赛组委会进行审核后,将在爱动体育官网、爱动体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如有错误或调整,第二次公示名单原则上不再更改。可与组委会联系进行修正(联系人:李志红,电话15120719410,邢佳韧13086059008)。
6. 主办单位在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以后,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提前截止报名。
7. 运动员名单将于7月2日上午8:30至晚上20:00第一次公示名单,7月4日名单第二次公示。
8.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羽毛球运动知识及技术且身体健康者,并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比赛期间由于健康原因或意外伤害,则由参赛单位或参赛选手个人自行负责。
9. 参赛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保单复印件,如参赛人员不愿意办理保险,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免责协议书。
(二)报到
裁判员于7月10日和11日上午7:30和下午14:00前到海南省体育综合训练馆三楼羽毛球馆报到,运动员于7月10日和11日上午8:00和下午14:00到海南省体育综合训练馆三楼羽毛球馆报到并检录。上午8:30和下午14:30开赛。报到时请各参赛人员核验健康码并镇写个人比赛期间相关信息。
十一、仲裁与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组统一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二、弃权和罢赛
(一)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二)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单位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行为,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罢赛运动员或所代表单位进行处罚。
(三)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队参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