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白沙县端午系列活动羽毛球公开赛

2020年白沙县端午系列活动羽毛球公开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海南省体育总会、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6月25-27日

四、竞赛地点:白沙县文体中心全民健身馆羽毛球馆

五、参赛人员:凡年龄在16岁以上、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羽毛球比賽的各省、市、县羽毛球爱好者均可自愿组队报名参加。

六、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賽:混合双打、男子双打(两名运动员年龄均小于40岁)、女子双打、男子双打(两名运动员年龄均达40岁)、男子单打。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方法:
1.各参赛队须以团体名义由领队报名,每队可报领队(联系人) 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可报12名,运动员可兼任领队或教练。

2.各参赛队必须按照报名表的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人员信息。包括领队、教练员及每名队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每场比赛前裁判员将核验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原件。

3.各参赛队报名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个别参赛队员名单或比赛项目,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话、微信或短信方式告知组委会联系人,逾期不允许变更报名信息。

4.报名截止后,所有参赛队领队将进入“比赛微信群”,所有参赛事项及秩序册等信息将在“比赛微信群”中通知,不再召开赛前技术会。本次比赛成绩册、秩序册都将以电子版形式发布。

5.报名时间:5月15日-6月15日18:00截止

(二)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队请于6月25日上午8: 00前到白沙县文体路1号全民健身中心羽毛球馆签到处报到。

报到时:
(1)交验身份证复印件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2)测体温,验健康码;
(3)签署《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
(4)交纳参赛保证金2000元,比赛完毕后无赛风赛纪问题全额返还;
(5)领取相关参赛资料;
(6)参加开幕式。

2、比赛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双打比赛两名运动员衣服必须统一,不得穿白色为主色调短袖上衣。

3、参赛运动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上场并交由当值裁判员查验后方可参加比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虛作假,违返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有比赛成绩。

4、所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团队,不允许跨队参赛;每名运动员在团体赛中只能出场一次,不允许兼项参赛,跨队参赛或兼项参赛将取消团队所有成绩;女选手可以在男选手位置参赛。

5、参赛运动员的身体状况需应适应羽毛球项目的剧烈运动,如发生意外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竞賽规则: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出场顺序:混合双打、男子双打(两名运动员年龄均小于40岁)、女子双打、男子双打(两名运动员年龄均达40岁)、男子单打;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对出场顺序进行调整。

(三)赛制:

1.报名超过8队则按两阶段进行,根据报名队数确定第一阶段循环赛的分组和第二阶段的比赛办法;报名未超过8队则进行一组循环赛决出录取名次;
2.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3局2胜,21分制,30分封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小组循环赛胜方积2分,负方积1分,弃权0分,总积分多者小组赛列前;当两队积分数相同时,两者之间比赛胜者列前; 3队或3队以上积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净胜场、净胜局、净胜分,如以上都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3.本次比赛不设种子位,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将根据各队伍上交报名表的时间依次随机编排分组,组委会将根据报名队数确定小组赛出线名额和第二阶段的比赛办法,请各队伍密切关注组委会通知;

4.比赛用球:胜利1号球,由赛事组委会提供;

5.比赛须知:
(1)按照比赛规定的开赛时间,迟到5分钟一方的参赛运动员,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

(2)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临场判决,如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終判决;

(3)在一场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因伤病处理暂停比赛不得超过一次,处理时间不超过3分钟。因伤暂停时,受伤一方的领队和组委会医生经请示主裁判同意后可进入场地。比赛进行中,一方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经主裁判调解超过5分钟仍无法进行比赛,由裁判长裁决该方本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4)参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賽,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经赛事组委会有关人员劝解说服教育后开始计算时间)按照比赛弃权处理。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办法:奖励团体赛前8名运动队。

(二)奖励:团体赛前三名颁发团体奖杯、团体成绩证书及团体奖金。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团体成绩证书及团体奖金。

(三)奖励金额:
1.团体冠军:30000元
2.团体亚军:20000元
3.团体季军:10000元
4.团体第四名:6000元
5.团体第五名:5000元
6.团体第六名:4000元
7.团体第七名:3000元
8.团体第八名:2000元

以上奖金(人民币)均为税后奖金,获奖运动员所得税由组委会代缴。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各阶段比赛,无故弃权,大会将取消名次、奖金。

十、费用:
(一)报名费:300元/队;

(二)各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费自理,如需组委会协助解决食宿问题,提前联系组委会人员。联系人:徐先生13198958943 杨 女士13955650555

十一、裁判员由组委会聘请。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